现代生活中,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我们的指纹。我们在电视剧中也经常能够看到通过指纹侦破犯罪案件的镜头。那么,应用指纹的发源地在哪里呢?
1927年,德国罗伯特·海因德尔在《指纹鉴定》一书中断定,中国唐代的贾公彦是世界上提出用指纹识别个人身份的第一个学者。而实际上,中国应用指纹的历史要比这早得多。解放后发现的许多唐代的文书、契约、遗嘱上都有指纹、指节纹或掌纹,作为识别个人身份的重要手段。此后,历朝历代都沿用在文书上以指模、掌模为鉴的习惯。
我国古代军队有《箕斗册》,登记士兵指纹,以便检查。这表明当时已能对指纹按形态、结构正确分类,并将这种分类特征和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我国用指纹破案的记录可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秦代。在云梦出土的秦简中的《封诊式·穴盗》篇记载:“内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迹各六处。”这表明秦代司法人员已将“手迹”作为破案方法,并作为对作案现场进行司法检验的一种物证,这比国际公认的阿根廷警察在1892年首先用指纹侦破谋杀亲子案的事例早得多。
我国古代对指纹的观察和应用在唐代先后传到外国,对以后世界皮纹学的研究和现代皮纹学的产生和发展都起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