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四德”是中国古代社会对妇女的德行所做的规范。“三从”出自《仪礼·丧服》:“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三从”在这里与后来习称的“三从四德”之中的含义并不一样,“三从”原本指的是贵族妇女为亲属服丧的仪制,“从”的意思是在仪制上的依从,而不是权力关系上的服从。
“四德”出自《周礼·天官》:“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据郑玄的注释,“妇德”指贞顺,“妇言”指辞令,“妇容”指修饰,“妇功”指纺织,这是王妃所应当学习的4种“妇道”。东汉才女班昭作《女诫》,将其称为“女人之大德”,并阐释说:“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嬉笑,洁斋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这也就是“四德”所蕴含的具体内容。
“三从四德”开始时是作为贵族妇女的日常仪德而制定的,后来经过儒家的提倡,成为全社会所遵奉的“妇道”。“三从四德”对妇女所做的要求体现出明显的男权色彩,因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备受抨击,尤为女性主义者所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