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2004-2014)》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但是高达73.6%的家庭却忽视了药品效期问题,更有至少八成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
药品的有效期是反映药品内在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是保证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前提。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即为过期药品。过期药品不仅会降低疗效,而且还会产生有毒的物质,甚至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的危害,早在2016年就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那么,怎么判断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家中常备药品过期后应如何处理呢?
如何识别有效期
国内绝大多数药品包装上直接印有有效期。比如:药品包装上印有“有效期至2022年3月”或“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都表示该药品可使用到2022年3月31日。
除此之外,还有更便捷查看药品效期的方式——使用手机“支付宝”搜索“码上放心”小程序,扫描药品包装上“药品码上放心追溯码”。有的药品包装上还有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即以8字开头的条形码,都可查询药品信息、是否失效等。
过期药品可回收
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只要未集中收集,上述废药品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即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于2019年4月26日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因此,如果您家附近零售药店或社区设有过期药品的集中回收箱,可首选将过期药品送至回收点进行回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果没有集中回收的话,则应将过期药品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归类为生活垃圾有害垃圾,投放在红色有害垃圾桶内,减少环境污染。
有效期≠使用期
药品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保存期限是未开封、并且在规定条件下贮存的期限,但是药品在开封后的保存期限会大大缩短。因此,每次开启包装取药后,都应及时收好剩余药品,置阴凉、干燥处保存。需要强调的是,药品的有效期并不等于使用期!
1、铝塑装药,就是我们平时常见的“板装”药,胶囊或药片被封在独立的塑料泡中。这种药物的开封不是指把“板”从纸盒中拿出来,而是把胶囊或药片从塑料泡中挤出来。因其独立的包装不会与空气接触,患者可以放心地使用到有效期之前。
2、液体药物的稳定性比固体药物差,滴眼液、滴鼻液等含有水分的药品剂型,应在开启后4周内使用完,以避免细菌滋生。口服糖浆、儿童口服液因含糖量较高,开封后最多保存1个月。胰岛素开封后室温保存不超过4周。需特别注意的是,硝酸甘油片因其成分不稳定,开封后放在棕色瓶中,应每3~6个月更换一次。若长期携带在衣服内侧、受体温影响较大时,最好每1个月更换一次,以防失效。
无论哪种药品,患者服药前都要注意药品外观,若出现变质,无论是否在有效期内,均不能服用。
大多数家庭都有用小药箱囤药的习惯。需要注意的是,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应该根据需要理性购买,对于家庭常备而非急需的药品,尽量购买单剂量包装的药品。家庭小药箱应在阴凉、干燥、阳光不能直射处存放,并养成定期检查的习惯,根据药品效期及时处理,才能保证用药安全。